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6﹞29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云政办发﹝2016﹞55)要求,现将云南省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2015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第一部分 云南省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云南省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的职能和任务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政府驻北京、上海、深圳、广州、成都办事处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云政办发﹝2001﹞54号)执行。
1.积极做好与驻地政府的联系、沟通工作,为云南的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2.积极推动横向经济联合与协作。按照“发挥优势,扬长避短,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根据澳门2021全年正版资料下载网站我省的需要,在分析驻地实际可能的基础上,提出开展横向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的建议,为开发云南资源,发展澳门2021全年正版资料下载网站我省经济,引进资金、设备、技术、人才和拓展市场做好牵线搭桥和协调服务工作。
3.搞好信息工作和专题调研。及时准确地收集和编发深圳和联系区域有关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政策、措施、经验;提供驻地和周边地区的政务、商务、科技、人才交流、经济协作等方面的信息,供省委、省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决策参考。
4.宣传云南,提高云南知名度。通过各种渠道,多种形式介绍云南,让外省市区更多、更全面地了解云南,认识云南。
5.负责对我省各部门、各州市派驻深圳办事处的工作指导,帮助疏通、协调与驻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联系;做好驻深企事业单位的党团组织建设工作。
6.认真做好对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等领导和省级机关各部门的接待工作。同时,积极为我省到办事处所在地公务人员提供服务。
7.积极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承办省级各部门和各州市委、政府委托办理的工作。
8.认真做好办事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二)2015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在省政府办公厅党组统一安排部署下,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安排部署,严格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党组对驻外办事处提出的“以人员资产监管严、接待服务讲政治、信息服务上台阶、招商引资见实效为重点,不断提高搭平台、抢机遇、强协调的能力,展示云南形象、服务跨越发展”的明确要求,用心用力抓、尽职尽责做,在服务全省改革开放和云南闯出跨越发展路子中,切实增强历史使命和工作责任感,加强政务联络工作,提高信息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为省领导赴港澳粤推介、招商招展、宣传策划等做好服务保障工作,持续推进各项工作,服务我省越发展。
1.创新发展取得进展。一是在招大引强方面取得突破。深圳办事处充分发挥面向粤(深)港澳的区位优势,建立了与深圳企业主动定期联系走访工作制度,不断为我省招商引资工作积累大量资源。二是不仅招商引资更注重引智。充分发挥粤(深)港澳在人才、技术、资金、信息、网络、管理等方面的先进优势,创建新的合作平台。三是运用互联网+理念开通“云南省驻深办招商通”短信和微信平台,通过这个平台发送7期招商信息,举办招商推荐会23场,精准项目推荐59个。四是建立“云南之窗”电子宣传平台,免费在深圳展示我省各州市县特色产品,充分履行服务云南、宣传云南、展示云南责任。
2.服务重点工作得到肯定。一是服务第三届中国“南博会”,省驻深办组织了“十大深商进南博”活动。二是结合工作实际主动融入服务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为切实贯彻落实习总书记视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服务我省“五网建设”重点工作。
3.主动在全省扶贫开发中做好产业发展与扶贫结合大文章。一是积极发挥桥梁作用,以云南具有特色的农产品为基础,通过全国具有农产品定价权的实力企业,运用互联网现代科技手段,带动农民脱贫致富。二是把产业发展与扶贫结合,带领深圳农产品和加工制造企业到临沧永德扶贫考察,探索就地解决劳动力就业和农民增收问题。三是组织深圳狮子会到永德开展光明行活动,实际完成白内障手术146例。
4.日常运转有序有力有效。主动服务来深去滇各项政务、经贸考察活动,全年服务滇中新区、昆明市、临沧市、大理州、红河州、丽江市、曲靖市、保山市、楚雄州、昭通市、德宏州、普洱市、文山州、怒江州等州市党政代表团,省委宣传部,省政协办公厅,“南博会”执委会,商务厅、金融办、招商局、博览局、文产办等部门牵线搭桥,推荐并陪同深入粤港澳地区考察重点企业165次,组织举办招商推介会16场次,邀请431家企业出席恳谈会,深圳、珠海两地共服务各级领导和同志3013人;成功完成精准招商27批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2人;在编实有车辆7辆。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退休13人。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5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深圳办事处2015年度收入合计851.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10.68万元,占总收入的95.25%;其他收入40.43万元,占总收入的4.75%。与上年财政拨款收入对比略有增加,主要是人员新增、配置办公设备、工作任务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深圳办事处2015年度支出合计532.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3.68万元,占总支出的62.72%;项目支出198.34万元,占总支出的37.28%。与上年对比减少,主要是厉行节约及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度用于保障办事处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33.6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主要是人员新增,配置办公设备、工作任务增加。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93.1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84%;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40.5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1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度用于保障深圳办事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8.3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原因是深圳办事处把工作重点转向公务联络、招商引资及信息报送等工作,严格控制各项经费支出,在接待服务保障工作中规范和落实公务接待有关规定,严格按相关规定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厉行节约,成效明显。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公务活动及业务经费补助 156.71万元、全省招商引资奖励经费7万元、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11.2万元、专项工作经费 20万元、因公出国境专项经费3.4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深圳办事处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2.0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75.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57%。主要用于深圳办事处履行各项职责,维持正常运转;
2.社会保障和就业131.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75%。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开支;
3.农林水支出1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1%。主要用于扶持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
4.住房保障支出13.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8%。主要用于办事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深圳办事处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35.52万元,支出决算为163.34万元,完成预算的120.5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3.5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9.63万元,完成预算的126.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0.19万元,完成预算的116.83%。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招商引资工作任务增加。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4年减少58.7万元,下降26.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1.95万元,增长124.2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17万元,下降9.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8.47万元,下降29.43%。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深圳办事处持续加强公务接待厉行节约和车辆管理规范化,进一步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推进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建设节约型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体情况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3.52万元,占2.1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63万元,占12.02%;公务接待费支出140.19万元,占85.8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3.52万元。全年安排深圳办事处2人次。开展内容包括:1人作为主要领导赴港澳完成省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参加云南赴香港(澳门)·广东经济合作交流活动代表团赴香港、澳门;1人为进一步深化云南省与东盟国家经贸合作,为我省企业开拓东盟市场畅通新渠道,参加柬埔寨第十届一省一品国际商品展及泰国云南企业对接会赴柬埔寨、泰国。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6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9.6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招商引资、信息调研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5年度,深圳办事处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0.19万元。其中: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40.1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和招商引资发生的接待支出。深圳办事处2015年国内公务接待共280批、3013人次。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深圳办事处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5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新增、办公设备购置、工作任务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附件: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深圳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