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的“黄赌毒”达到了怎样的历史高度
如果要说到晚清的风月行业,人们很快就会想到名传北京城的八大胡同以及南京秦淮河这两大风月场合。
这两个地方的风月产业在当时是最为人们所熟知的,也吸引了不少人的向往。
但是随着上海各种租界的出现、城市的飞速发展,晚清时期上海的风月产业也出现了非常迅猛的劲头,很快盖过了八大胡同以及秦淮河的名头。
当时为了挣口饭吃,很多上海本地以及外来讨生活的女人们都纷纷开始吃上了以身体谋生的饭。
她们通过满足流连上海的各大商贾豪客们,不仅解决了最基本的生活所需,还拿着多余的钱过上了纸醉金迷的糜烂生活。
而最低的等级则被称为野鸡窝,这里没有太多的门门道道、也没有各种额外的增值,有的只是最直接的生意交流。
旧上海的风月产业不像其他地方,这里非常的开放,在其他地方人们可能只敢偷偷摸摸地进入窑子里面。
但是在那个时候的上海,妓女和顾客们却是可以自由自在如同情侣一般四处逛街、赏景的,而不会拥有丝毫的顾忌。
因为受到外国文化的影响,上海的妓女们也开始走向了公众化、拥有了一些国际范。
为了更好地展示自己的美、为了给自己增加名气、增大价值,当时上海的很多妓女开始绞尽脑汁地想出了各种方法。
除此之外,我国最早的选美活动也是她们首度引进的。
上海当时的报纸和风月产业幕后人们联合搞出了选美活动,而当时参加这些选美活动的就是这些妓女们。
那个时期的她们,其实已经有了现代一些女明星的范。
清朝是我国历史中禁赌最为严厉的朝代之一,不过赌博这种东西可不是说镇压就镇压的。
关于晚清的“黄赌毒”,正好手里有一大本的资料,简单跟大家聊聊。
(晚清妓女)
首先,谈清末,就避免不了民国初年。虽然是两个不同的历史时期,但社会生活等等都是一脉相承,有着很大的联系的。
首先,妓院自古就有,而且一直是封建社会一个税收大户。不过妓院也是分档次的,比如说古装剧里的“青楼”,那就是高级会所。往青楼里去的,不是达官贵人,就是风流才子。而且去那里最重要的是娱乐,喝喝酒、听听曲、看看跳舞,有时候连人家歌妓的手都不碰一下。
要说低档次的,那就是传说中的“窑子”。这是个民间称呼,指的就是最下等的妓院。开在市井当中,或者直接就在贫民窟,扔几个铜钱或者拿一点米面,就能完成皮肉交易。
到了清末民初,妓院仍然是档次分明,有钱的去好地方,没钱的去路边小地方。
(晚清妓女陪客人打牌)
比如说著名的老北京“八大胡同”,就是在前门外大栅栏一带的,大大小小的妓院所在地。但是八大胡同算是比较高档的了,都是一等二等的,有钱人才能去的地方。
其实从顺治、康熙时期,清朝就是严禁娼妓的。只不过禁令是禁令,下面该怎么样怎么样,越禁越夸张。
不仅有早期的官妓,还有后来的家妓、船妓、梨园色艺,甚至还有洋妓。
比如说八大胡同,就和京剧的发展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京剧算是当时流行文化,那些名角们也成了“明星”。而其中的男旦,都是长相漂亮的小男孩,深受一些达官贵人的喜爱。
所以早期的八大胡同,这些漂亮的小男孩,比那些女妓更加兴盛的。直到民国初年,逐渐衰落,女妓才再度兴盛。
说起晚清,大家第一反应都是那是一个动荡的年代,中国的封建社会从此走向没落,而新兴的社会还没有完全形成,观察社会各态,也可以发现封建社会灭亡的蛛丝马迹,其中,黄赌毒产业兴盛就是其中一个表现。
1、晚清妓院
原本妓院这个行业在古代算得上合法行业,而到了晚清时候,青楼和窑子盛行,八大胡同和秦淮河边每天都有故事发生,并且还有不少船妓和洋妓诞生,很多外国人到了北京后,第一时间都要先去知名的八大胡同——可以说当时整个国家都沉浸在这种“淫乐”之中。
小凤仙就是其中比较著名的一个,虽然她和蔡锷那段至死不渝的爱情被后人传颂,只可惜她助晚清名将蔡锷逃离袁世凯后,自己的后半生却是颠沛流离。
2、赌博之风
盛行清朝上下,各种事情都能成为下注的对象。
举个例子:道光末年,开始产生一种闱姓的赌博方式,主要是针对当年科举榜单上的姓氏为赌。
光绪年间的《申报》就有记录:每届文武乡试、会试、童试时,先用八十姓发卖,下注的人圈出其中二十姓,然后再看看二十姓中最终有多少考上的确定输赢。
这种赌博形式以小博大,每次下的赌注不少于数百万两白银,算得上清朝最大的赌注形式。但是到了最后,甚至能够影响当年科举的结果,人才选不上去,清朝灭亡的隐患已经埋下。
3、吸食鸦片成风
晚清晚期是中国近代史的开端,也是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形成时期。而这一切的开启,源于中国第一次鸦片战争。
虽然黄赌毒每个时期都有,但是清朝晚期堪称是一个巅峰。“黄赌毒”的盛行,一方面是当时政府的不作为,另一方面是人性本恶。
其实古代的妓院是属于合法的存在,唐朝时期甚至成为一种产业。这个时期的妓院多种多样,而且分出了很多等级。
晚清时期出现民妓、家妓、官妓等。民妓是最低级一等,就是“服务”于普通民众的妓女。“家妓”只属于宦官、富豪的家庭,属于私人所有。“官妓”为各级官吏所占有,属于国家、政府所有。
上到官府大臣,下到黎民百姓,都沉浸在这种“淫乐”之中。
与“黄”不分家的是“赌”,晚清时期开始出现彩票,一时间风靡一时。对于赌博,也出现过法令管制。但晚清时期的官府形同虚设,所发布的法令变成空谈。人们更是受到彩票的影响,欲望的驱使无法自拔。
晚清的“毒”最主要的就是鸦片。英国为了打开中国市场,向中国出售大量鸦片。鸦片本身可以用来作为中药,但是制成福寿膏就成为一种毒品。
而晚清时期,城市中烟馆随处可见,不仅销蚀这人们的意志,更使大量白银外流。虽然当时清政府后来已经意识到情况的严重性,想真正出手去制止时,已经根本来不及。
一个朝代有问题不可怕,可怕的是被消磨了意志。当这个朝代全民陷入“黄赌毒”中,朝代的败亡是理所当然。
在古代各项法律制度不健全的时候(其实即使是法制健全的现代其实也差不多),社会一动荡,国家机器渐渐失效,无法维持社会正常运转,那社会就会逐渐跑偏,各类下九流就会渐渐跑出来......
晚清民国的时候这些“下三滥”有多猖獗呢?黄和赌就不说了,毕竟它们危害相对于毒品还是要小一些,而且很多答主都已经说的很清楚了,我在这里就重点说说毒品。
晚清的毒品有多猖獗呢?给大家讲个词吧:“黄、白、黑、绿”,知道什么意思吗?
这是因为旧中国金融体系混乱,政府的货币没有信用,所以民间就自觉使用其它物品来交易,这就是当时最流行的四种硬通货用颜色合称的一个词。
黄是黄金,白是银洋,绿是美元,黑知道是什么吗?就是鸦片!
当然,这个说法更多是在民国时期,但民国和晚清也没差多少年吧,这社会风气的根子还是从晚清继承下来的。
把毒品当成货币使用,当年的中国就是有这种荒唐事,当年大烟流通范围之广可见一般;而一个把毒品当做“一般等价物”的社会,还能创造出什么真正的价值吗?
19世纪中期以后,为了缓解白银外流的情况(赔洋人的赔款赔不起呀),清中央政府和各地方政府开始鼓励罂粟种植(毕竟是“经济作物”,至于经济健不健康那就管不了这么多了)。
外国人来倾销鸦片是吧,来,咱们自力更生,“国货”当自强!
这造成的后果是晚清中国吸食鸦片的人数超过4000万!到了1932年,根据保守估计(因为国民政府的控制力极为孱弱,所以无法做到比较精确的痛击,只能估计个大概,而且估计的数字偏少),这个数字是8000万,这个“吸毒人员”记录估计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足以让今天的什么美国,墨西哥咋舌了!
而且不仅仅是小民抽食鸦片,就能高级官员都一样,当年威海卫之战后,很多北洋水师的军官都殉国了,壮烈是壮烈,但他们选择殉国的方式却有些异样——他们几乎都是吞食鸦片自杀的,当然,这不能说他们一定就抽食鸦片,但至少能说明在海军基地购买到鸦片并不难,而且对于鸦片的“功效”,这些大清精英相当熟悉。
民国期间,中国不仅仅成为全球最大的毒品消费国,还是最大的毒品生产国,根据估算:1930年,中国的鸦片产量为惊人的12000吨,相当于世界其他国家总产值的7倍。
今天的中国是世界上对毒品犯罪打击最严厉的国家,然而100年前,这个国度却是全球遭受毒品危害最深的国家。
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这要分别来看。
首先看看黄。
满清的妓女是合法的,连同治皇帝都去逛窑子,何谈别人。
当时全国色情行业的发达,可以说从古至今是比不了的。
北京的妓院总数,朝廷限定为373家,实际上远远不止,到处都是土窑子和暗娼。
1905年,无聊者算过满清各城市的妓女密度,北京大约208人有一妓,汉口150人有一妓,上海147人有一妓,广州837人有一妓,哈尔滨82人有一妓。
当时嫖妓并不是什么丑事,甚至成为社交活动。
资料中写道:广东出版的《天趣报》,从1907年开始进行妓女选秀活动,其发布的“花榜”,对广东性产业的价格走向有着巨大的影响,甚至还刊发高级性工作者的照片,进行全方位的营销。性产业的开放,导致了淫靡文化大行其道,甚至有官员在生日宴会上邀请艺人大跳裸体舞。
看看毒。
抽大烟的是多如牛毛,上到国家地位最高的慈安皇太后,下到最底层的挑夫、船夫。
当时去四川做生意的商人回忆:两个抬滑竿的身体瘦弱,穷的连鞋子都没有。然而,每走一两个小时,他们就躺在路边抽一个大烟泡,然后继续上路。这些人每日拿到工钱以后,先去买大烟过瘾,饭吃不吃是无所谓的,更别说去养家了。
清末妓院是合法的,经过必要的许可程序和身体检查以及按规定缴纳税费后,妓女和妓院可以正常营业。
清末北京妓院有300多家。你问为何是这个数字??因为这是朝廷的决定,北京的妓院被官方限制不超过373家。
这373家按一等78家、二等100 家、三等172 家。晚清北京合法存在的妓女人数在3000人左右。
著名的八大胡同,主要集中的就是一等,二等,以及三等妓院。
另外还存在着众多不交税的“私娼”和“地下妓院”这类对非注册的妓女人数无法计算,据推测为7000 人左右。
所以合计计算,当时北京的妓女人数在1万人左右。 1912 年户口统计,北京内外城人口 72.5万人,当时外地人口不多,所以这个数字还是很惊人的。
当然,也不要以为为达官贵人服务的名妓就真那么干净。20年后民国时期汉口进行了一次性病检测,2246名妓女中的34%,也就是700多人患有性病,即使是168名一等妓女,患病率也达到近20%,可想去那里消费有多么危险。
清朝皇帝中有一名著名的嫖客--同治皇帝,据说他经常微服私访去逛窑子的人物, , 频频光顾八大胡同,。一种说法是同治皇帝最终在那里染上梅毒而死。俗语里的“小兔崽子“就是从八大胡同里发源,愿意是指年轻的男妓。在晚清同治年间,那里最出名的其实是男妓。
98岁赌王不愿离世,靠着上亿药物强行买命,现在怎么样了
大家好,我是历史领域创作者。我来为大家回答这个问题:98岁赌王不愿离世,靠着上亿药物强行买命,现在怎么样了?
说到赌王,第一反应就是周润发。然而,现实中却有这样一位赌王,那就是何鸿燊,他一生堪称传奇。他拥有5000亿资产,4个妻子和17个孩子,堪称人生的赢家。不过,如今何鸿燊已98岁,因病只能住在病房。
要说何鸿燊的一生即使称之为“传奇”也不为过,简直就可以写成一本书了。何鸿燊童年时家庭条件不错,成年后还考上了香港大学,不久后便家道中落,于是不畏艰辛的何鸿燊靠押船赚到了名声和财富,后又经历的无数让人无法想象的事,最后在澳门做起了赌场生意,最后成了大家所熟悉的澳门赌王何鸿燊。
何鸿燊在香港和澳门地区,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不仅有着万贯家财,而且还有四方太太,一共为他生了17位子女,而且他最小的女儿是在他78最高龄时生下的。
何鸿燊晚年中风,企业管理层无力应付。他只好把重任交给二房的何超琼和何超凤。赌王邀请了7位医生同时给他做诊断。护士一天24小时照顾他,每天的费用高达86万元。
从此,他踏上了漫长的续命道路。每天,他都会注射脑营养素和其他药物来维持细胞老化。这些花销已经达到数亿元,但赌王有钱,这与生活相比根本算不上什么。
只是是药三分毒,虽然何鸿燊花费了上亿留住了自己的生命,但是大量的药物输出还是给老人的身体造成极大的负担,现在已经很少看到赌王出现在大家的视线中了,只是安安静静在家中陪伴家人。
对于赌王何鸿粲用亿万金钱来保命,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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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难与共是什么意思
患难与共:形容朋友之间共同担当灾祸。
出自:《礼记·儒行》。
1、共同承担危险和困难。指彼此关系密切,利害一致。
“儒有闻善以相告也,见善以礼相示也,爵位相先也,患难相死也。” 清·文康《儿女英雄传》第31回:“何玉凤、张金凤彼此性情相照,患难与共,那种你怜我爱的光景,不同寻常姐妹。”
译文:儒家有听说,善于用相告呢,见善以礼相显示了,爵位相先的,患难相死了。什么玉凤、张金凤彼此感情互相照,患难与共,那支你可怜我爱的光芒,不同寻常姐妹。
高桂英毕竟是他的患难与共的结发妻子和好帮手。 ★姚雪垠《李自成》第一卷第十三章
2、作谓语、定语;指彼此关系密切。
在物欲横流的世界,最难做到的可能就是患难与共了!
“劝赌不劝嫖,劝嫖两不交”,古人为何会说“嫖”不能劝
这句话太有道理了,真的是嫖不能劝,我身边例子太多了,一抓一大把,我的感触太深了。
我父亲和我堂叔,原来关系很好,那时我堂叔在生产队当队长,和妇女队长好上了,他们的婚外情持续好多年。有一次,我父亲劝我堂叔说,孩子眼瞅大了,你得收敛点,不然孩子搞对象费劲。我父亲也是好心,农村谁家啥情况都清楚,父母乱搞男女关系,孩子搞对象不受打听,容易黄。自从我父亲劝我堂叔之后,他就不再搭理我父亲,一直持续几十年。
我认识一个朋友,刚改革开放时他就做买卖,据说那时候就有千万资产,他很会挣钱,这些年他没少挣钱。不过他有个毛病,爱赌。一开始是在当地打麻将打扑克,后来渐渐地到澳门赌城,基本是有俩余钱就去一趟,输没了回来再挣。现在基本手里没啥钱。朋友一聚在一起喝酒,大伙就劝他,他当时态度很好,也很感谢大家的好意。回头他该咋赌还咋赌,只是大家关系依然很好。
我的感触是,劝嫖你就成了敌人,劝赌你依然是朋友。
我是豫有得,欢迎加关注互动讨论!
其实这句话的意思古代时期的价值观有着重要的挂钩。不论是在西方还是东方,都有着属于自己的统治思想,或是属于哪个时代的主流思想;在西方最为主流的思想便是天主教,而在东方的中国,对我们影响意义最大的便是儒家思想了。
在儒家思想中处处都有着自律的概念,例如“不二过”、“多省”或者是“存天理、灭人欲”等等。
而这种思想占据了中国大半个历史,也影响了中国几千年文人的思想,乃至在清人和鲜卑人成立入主中原成立政权的时候,为了稳固自己的统治还积极的去学习儒家的思想。
就在“劝赌”和“不劝嫖”这两个问题上,古人则是以重视前者为主,轻视后者,这也是因为“儒家思想”的原因。因为就他们觉得“赌博”是一种破财的事情,因为赌博会造成一个人家破人亡、妻离子散,虽然是一种损己的行为,但也是儒家思想所禁锢的,可在“嫖”上,是一种严重的作风问题,但在当时也是一件较为平常的事情。要知道在古代的时候“青楼”是一件比较普通的事,很多官员也是靠其撑起了一个地方GDP的重大产业,同时也是众多“文人墨客”以及后来所谓的“大儒”在闲情逸致时所常去的地方。
但就赌博来说,这是能够对自己产生实质性的伤害,例如有些人可能会因为赌博而散尽家财,或者是家破人亡。这伤害的便是自己,影响的也只是自己。所以总的来说,赌博是一件不对的事情,不仅能够害了自己,也是能够害了家人的。但是为了这个人的好,为了这个家庭的未来,所以很多人对于赌博的人都是以一种劝解的方式去操作,因为就过来人的角度去看,赌博终归是没有好下场的,赌博这条道路终归就是一个是十赌十输的亡命台,正因如此便有了“劝赌”的一说。
而就嫖来说,我们就不得不提到一句话,这句话便是“食色性也”。因为男人对于女色之事从来就是乐此不疲的,只顾就有俗语“石榴裙下死,做鬼也风流!”从此便能看出一个男人对于性的渴望和迫切。而在古代,虽然嫖娼是一种风气性的问题,如果这个人嫖娼成瘾,你去劝谏的话,虽然你明知道自己是一片赤诚,但终究还是会被别人感觉到讨厌。因为就总的来说,嫖娼在一定的程度上不会影响家庭的问题,因为在古代时三妻四妾是件很平常的事情,男尊女卑的思想在中国当时的各地发酵生根,所以在当时的嫖娼就好像现代人去洗澡按摩,泡脚、蒸桑拿是一样一样的正常事,满足了当时人们的日常需求。但是如果这个时候你非要和对方过不去,非要去敢于别人的这项娱乐活动,别人一定会觉得你是在没事找事,并且还会破坏你们之间的友情和友谊。
综上所述,您知道为什么在古代都是劝赌不劝嫖的了吧!因为就赌博来说,对这个家庭的,这个人的危害是巨大的,是有着严重的影响的,所以不论是在古代还是在现代,对待赌博的态度都是视其为一种洪水猛兽;而嫖则不一样,其代表了古代文人骚客的风雅,也代表了那个当时落后文化的糟粕,就对人和家庭来说是没有什么实质上的危害的,再加上古时的嫖娼基本上就是一种很平常的事情,这才有了为什么不劝嫖,要劝赌的俗语。
我是水煮汗青,我来回答。
俗话说“劝赌不劝嫖,劝嫖两不交”,很多人不能理解其中的含义。赌和嫖都属于恶习,不利于家庭的和谐,为什么前者能劝而后者不行呢?关于这个问题,正好在前几天和一个朋友聊起,我感觉他的观点非常有意思。
前几天在一位朋友店里喝茶,说到最近身边因为赌博而破产的老板有不少,特别是很多拆迁户,刚拿到几套新房和几百万,因为染上赌博的恶习,才一转眼功夫钱就赌没了,房也卖了,最后搞得妻离子散,到处躲债。
朋友聊到这个话题的时候说了一个很有意思的观点,他说:“赌博这东西真的不能碰,有再多的钱也会被败光。这跟嫖不一样,就算你嫖一年也花不了多少钱,关键嫖这东西不是你有钱就行的,还要有个好身体。”
听完他的话我感觉似乎有这么一点道理,但又感觉怪怪的,这难道就是“劝赌不劝嫖”的原因吗?我觉得这两者之间主要还是性质不一样,比如谁经常出去赌钱,赌输了到处借钱,很快大家就知道了,交情好的可能会劝他回头是岸,交情浅的一般都是远而避之;嫖就不一样了,没有人出去做这种事还到处说的,所以他做了只有他自己知道,就算朋友听到了也不方便劝他。这种事情最后暴露出来的时候,也许就是两口子大闹,家里也不得安宁了。
在古代,赌博和嫖娼的起源都很早,但赌博一直都是官府明令禁止的,但娼妓行业却有过一段繁盛的历史。比如春秋时期的管仲,他开设了历史上第一家官方妓院,给齐桓公带来额外的收益,又给权贵提供了娱乐场所。不过这种现象只是存在于封建时代,主要是那时候女性地位很低,男人三妻古妾很正常,在这样的环境下男人出去寻欢作乐就变得很平常,因此古人才会有“劝赌不劝嫖”的说法。
这句俗话其实还有下半句,那就是“什么都不劝,一生无伙伴”,后面这句才道出交朋友的真谛。都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交朋友都是找兴趣爱好相同的人一起,如果两个人话都聊不到一起是不可能成为朋友的。
我认为如果是好朋友之间,只要对方的行为是错误的,都应该及时提醒他,不要等事情严重了再来说,那时候说再多也是马后炮,没什么用了。
“劝赌不劝嫖,劝嫖两不交”“宁劝赌,莫劝嫖”,其实古人的意思是赌博与嫖娼之间,两害相权取其轻,赌博的危害比嫖娼的危害严重,这两种行为都染上的话,就先劝莫赌博。赌博,是一条不归路。
我们国家明文禁止赌博行为,赌博行为对社会、家庭、个人的危害是非常巨大。在古代,对赌博的危害小说描写,是常有的。
《红楼梦》中,贾母面对众人的赌博,就训斥赌博会让人“门户开锁、藏奸养贼、败坏家风”,意思是赌输了就会心思变坏,去偷盗别人的财物,赌博会造成一连串的不良影响发生,败坏家风。
《水浒传》中,李逵就爱赌博,而且还爱耍赖,输光了钱,只能厚着脸皮问宋江借,借到银两又继续去赌,最后把赌档给拆了,寻衅滋事,造成不良的治安事件。
而在现代社会,赌博的危害大家都是有目共睹。赌博,实际上就是十赌九诈,很多人认为自己输钱是运气差,输红了眼,继续赌下去想翻本,结果越赌越深,须不知往往是庄家设的陷阱。
如一些过来人所说的,赌博,新手怕熟手,熟手怕高手,高手怕千手,千手怕剁手。赌博往往就是骗局,而赌徒输急了,丧失理智,一心只想翻本,一心只想一夜暴富,却往往一夜破产。
赌徒没有了赌资,就会削尖脑袋筹集赌资,想方设法地去偷、骗、抢,走上犯罪的道路,对社会造成危害。这些赌徒,骗家人,骗朋友,骗亲戚,只为能筹到赌资,而且沉迷于赌博,往往精力不放在正业,浪费自己的人生时间,将自己推向万丈深渊。
甚至有些赌徒,丧心病狂,有公司单位的,挪用公款,最后倾家荡产,妻离子散,而他自己锒铛入狱。关于赌博的危害,真的太多太多了,所以应该远离赌博,健康生活。
我们国家对嫖娼行为,同样是明文禁止。实际上,嫖娼行为对社会,对个人都存在着危害。
一个家庭,夫妻双方讲究的是忠诚,若去嫖娼,无疑是背叛对方,给对方的心灵划上一道深深的伤痕,严重的会导致离婚,而离婚了,给不了子女一个完整的家庭,造成心理伤害,影响他们的正常成长,这种心理伤害可能是一辈子的。
对于失足妇女而言,她们的身心也是受到伤害,身体上极有可能染上疾病,而心理上,可能一辈子都活在痛苦、内疚当中。
赌博和嫖娼都是恶习,两害取其轻,所以劝赌不劝嫖,劝嫖连朋友都没得做,好像有点道理,却是歪理!
这两种恶习,是人性的劣根性所在,前者伤财,重者家破人亡;后者伤体,也可能搭上小命,两者都有亡命的可能性,为啥古人劝赌不劝嫖呢?其实有三点原因。
第一、危害性上有轻重之分。
赌博十赌九输,沉迷赌博之人,往往以运气好坏来为输赢找借口,从来都相信自己是那个最终的赢家;而输了的人不甘心失败,企图东山再起,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站起。没有翻本的本钱,先拿积蓄,哄爸妈的棺材本,然后变卖家产,向朋友借贷,最后行骗不成,铤而走险抢劫越货,一步步滑向罪恶的深渊。
很多人明知道赌博的危害,为什么还要执迷不悟呢?一开始是好奇,或着是寻求刺激,得到甜头后觉得钱财来得轻松,何必还要辛苦地去搬砖,能够活的象大爷偏要去装孙子,不是聪明的人所为;等到妻离子散,想收手时赌博成了精神鸦片,早已经丢不开了。伤残自身的有,从此堕落的有,干脆自杀的也有,迷途知返改过自新的少,所以过来人看的多了,往往对赌博的人苦口婆心地劝说,这赌跟毒差不多,沾不得。
嫖也屡禁不止,但在古代最多只是自损的行为,并不会闹得家破人亡的境地,最多是夫妻反目。在男权社会,女性地位很低,往往以低声下气的态度来委曲成全一个家的完整,这也造成了男人在外彩旗飘飘的局面。嫖除了肾亏一点,还可以用药补一补将就着用个几十年,反正人生就那么回事,享受过人生的丰富,只要风流不下流,留下一段风流韵事也是段美事。比如宋徽宗撞了李师师,吴三桂遇了陈圆圆,柳永死在香香怀中,辜鸿铭不使人间造孽钱等等。
第二、性质上的不同。
赌博直接是金钱的输赢,直接关系到一个家庭的每一个成员,牵一发而动全身,往往赌博是一个人背上锅跑路,全家人没饭吃,所以在性质上是泯灭人精神斗志的慢性毒药,其后果往往不堪设想,大江东去淘的不仅是风流人物,还有一堆子的赌徒。
嫖是人性上的作风问题,往往是追求刺激或者生理需求所致,当然也有家庭不和谐时的放纵和对压力的释放,最多也就是稍稍把人性扭曲了一点而已,并不对社会、他人造成实质上的伤害。当然在古代,这个行业还是经济发展后的伴随产业,对经济有促进作用,当权者乐得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数数手里上贡而来的银子,呵呵一笑:今晚约个头牌,听听小曲,洞房花烛,岂不乐哉!
第三、隐私上的归属感。
赌博不存在隐私,是堂而皇之的赌场搏杀,赢了有香车美人,输了红眼跳水而亡,眼中只有输赢。得意和失落都在手上,赢了不肯走,输了想翻本,永远在赌博的漩涡中挣扎,最终不但输了年华,也失了钱财,一辈子的辛苦化成一场噩梦。能够从头再来、迷途知返是好汉,否则,只能沦为片刻辉煌之后的废人,人憎鬼厌,从此等死,把时间耗光为止。
嫖是具有隐私性,也直接关系到家庭的和睦。人逛个窑子撞见了熟人,彼此心照不宣点头打个哈哈一笑而过,都不放在心上,甚至视而不见,假装眼盲,不过是为了不添乱子。如果不是别有用心之人,都不会跑到人家夫人那里去说三道四,破坏两夫妻的感情,让家庭蒙上阴影分崩;如果人家夫人问你怎么看见己家相公做勾栏之事,再跑到你家敲敲你家媳妇的警钟,你家估计也就鸡犬不宁了。与其互相伤害,不如视而不见求个安宁,自然不劝嫖,以免造成家庭危机。
古人劝赌不劝嫖,倒不是支持去嫖,而是妓院在那个时代本是风流快活的地方,加上男权主义的盛行,逛窑子不但不是丑事,反而可能是才子佳人的美谈,其二也不想造成对方家庭的破裂,宁毁千座秒,不坏一桩婚,自然不会劝止。赌博害人害己,拖累整个家庭,小者家庭失和,重者家破人亡,亲朋好友视之为洪水猛兽,自然要予以阻止,把人拉离这个毁人心志的苦海。
自古至今“赌”是心魔,“嫖”是淫贼,淫魔缠上身——家散妻子分。从来都是赌博成双(一人不成局),嫖娼独挡(独身一人轻装上阵)。
这就是古人的“劝赌不劝嫖,劝嫖两不交”的原因,嫖娼本身很“低调”,外人怎知晓,说多了就是没事找事,断交。
嫖既是淫,淫既是色,色字头上一把刀,石榴裙下乱葬岗!同样色是刮骨钢刀,经常嫖娼以柔克“钢”刮骨疗伤的“疗伤”,下场往往是往XX场。
都说捉贼拿赃、捉奸成双,本身是个人隐私偷偷摸摸的事,没有证据也不敢乱说更不敢乱劝,其不是自讨没趣,这就是很少有人劝“嫖”的原因。
不好意思劝不代表没人管,世间人皆可以有七情六欲,不然怎么繁衍后代。
凡是出去“嫖”的都是不求天长地久,只求曾经拥有。
但任何事都要适可而止张弛有度,不要触及道德底线,触犯了就要受到相应的惩罚。
在古时候任何朝代都对嫖娼定有法律:不论是官员还是普通人,凡是遇到有人举报嫖娼,轻者按嫖娼罪杖责六十,那古代没有监控摄像头,有什么证据吗?
古人都比较讲信誉,只要被人看见发现在青楼或妓院留宿吃饭、和青楼女子打情骂俏,被人举报录取旁人口供皆受处罚。
普通人挨板子罚款,官员或富家子弟登记在案,成为污点对考学升官都有影响,仕途之路大打折扣。
自古以来人们把名誉、信誉看的比生命重要,一般人不会为了一时的快活毁了一世的生活。但古代关于“嫖娼”监管行为比较轻浮,一般都是民不告官不究。
但古代男尊女卑的社会里,女性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自然也就没有多管闲事之人。正是这样古代的风月场所是大门敞开,四方来财。
相同的历史事件不同的解读观点。我是微风之语欢迎大家的关注评论。
首先说明一点,“赌”和“嫖”在现代社会是违法行为,是被人谴责的行为。
常言道:“小赌怡情,大赌伤身”。朋友之间聚在一起,打打扑克,有小的赌注是允许的。
但是“大赌”就不行了,“赌注”达到一定程度就会被判刑,“聚众赌博”最重判三年以上徒刑。凡是喜欢“玩大的”人都没有好下场,最终落得妻离子散,家破人亡,“逢赌必输”就是这个道理。
中国最早的赌博,可追溯到殷商时期,到了春秋时期,儒家思想盛行,认为赌博是用不公平的手段,不劳而获占有别人的财产。
更重要的一点就是,儒家思想认为赌博扰乱了上下贵贱、尊卑的界限。
比如赌客赢了,都会说这是自己福气大,感谢老天爷眷顾等话,这就有和“天子”平起平坐的嫌疑。
老天爷只眷顾他的娇子——天子,你一个赌徒有什么资格和老天爷扯关系?这违反了儒家所规定的“礼”。
所以从春秋战国以后,赌博被明令禁止,统治阶级制定了许多法律条文,但凡“聚众赌博”者定会受到严惩。
比如宋朝的禁赌令最严厉,从杖枷到杀头;元朝禁赌令规定,犯者流放北地;明朝朱元璋对赌博深恶痛绝,曾将赌博者处以“砍手”之刑,意思是看以还怎么玩;清初进关的4位皇帝曾经对赌博实行“斩监候”的重惩。
在古代,“赌”和“嫖”又有所不同,古代的妓院是官府准许开的,即有合法经营权,也就是说有“执照”,妓院是朝廷一项重要的税收来源。
“妓女”在春秋时期就出现了,据说诸葛亮的偶像、齐国丞相管仲开设了历史上第一家妓院。
管仲利用女人解决了军队士兵的性需求,解决了“社会青年”光棍们的性需求,稳定了社会秩序。这时候,管仲把从别国俘虏过来的女人集中在一起卖春,这就是妓院的雏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