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范围
1、零担货物运输
托运人一次托运货物计费重量3吨及以下的,为零担货物运输。
2、整批货物运输
托运人一次托运的货物在一吨以上,或虽不足3吨,但其性质、体积、形状需要一辆3吨及3吨以上汽车运输的,均为整批货物运输或称整车货物运输。
3、特型货物运输
因货物的体积、重量的要求,需要大型或专用汽车运输的,为大型特型笨重物件运输。
4、集装箱运输
采用集装箱为容器,使用汽车运输的,为集装箱汽车运输。
5、快件货物运输
在规定的距离和时间内将货物运达目的地的,为快件货物运输;应托运人要求,采取即托即运的,为特快件货物运输。
公路运输宽度要求
公路运输的超限尺寸:(1)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4.2米以上; (2)车货总长18米以上; (3)车货总宽度2.5米以上; 详细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00年第2号《超限运输 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 当然,超限不等于不能上路,但需要到当地交通部门申请,根 据当地通行道路的具体要求。
公路运输的一般货物按什么
按货物的运输和保管条件分为普通货物运输、特种货物运输和轻泡货物运输。
普通货物运输分为一等货物运输(堆积货物,价值较低,如煤、沙、石及某些非金属矿石等)、二等货物运输(一般的工业产品、农业产品和加工过的矿产品)、三等货物运输(各种价值较高的工业制品和普通鲜活物品)。
特种货物运输分为大件货物、危险货物、贵重货物、鲜活易腐货物四类运输。
普通道路货物运输由什么单位审批
答:首先,普通道路货物运输项目不属于审批项目,而属于行政许可项目。
其次,普通道路货物运输由属地(县级)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即区,县级交通运输局下属的交通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受理,经审核,复核材料后,由交通行政服务中心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最后,但不予许可的事项,必须说明理由。
各种运输方式所适用的货物
通常有4种运输途径可选择:空运,水运(海运、内河运输),公路,火车空运的优势是速度快,但是运费高昂,对于保质期短不易储存或运输任务紧迫的货物可选择空运水运的运输能力强大,运费相对低廉,适合远距离运输,但是运输速度慢。
适合大宗散货(矿石、煤炭、石油)的运输以及集装箱的国际贸易运输。
公路运输一般适合内陆短距离运输,运输方式灵活便捷,适宜运输生鲜食品(冷藏车)以及小批量短距离运送的货物火车运输也是内陆运输,运输量大,速度快。是批量货物内陆运输的理想途径,主要有煤炭、木材、机械等等
道路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2005年6月16日交通部发布,根据2008年7月23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9年4月20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2年3月14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16年4月11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的决定》第四次修正。
该《规定》分总则、经营许可、货运车辆管理、货运经营管理、货运站经营管理、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8章79条,自2005年8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规范道路货物运输和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活动,维护道路货物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货物运输安全,保护道路货物运输和道路货物运输站(场)有关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和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的,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是指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具有商业性质的道路货物运输活动。道路货物运输包括道路普通货运、道路货物专用运输、道路大型物件运输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本规定所称道路货物专用运输,是指使用集装箱、冷藏保鲜设备、罐式容器等专用车辆进行的货物运输。
本规定所称道路货物运输站(场)(以下简称“货运站”),是指以场地设施为依托,为社会提供有偿服务的具有仓储、保管、配载、信息服务、装卸、理货等功能的综合货运站(场)、零担货运站、集装箱中转站、物流中心等经营场所。
第三条道路货物运输和货运站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
道路货物运输管理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
第四条鼓励道路货物运输实行集约化、网络化经营。鼓励采用集装箱、封闭厢式车和多轴重型车运输。
第五条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道路货物运输和货运站管理工作。